(2)农业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农业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单位;
(3)农业攻关和星火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4)其它涉农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㈣ 没有获国家、省科技经费支持但自愿成为信息服务站的涉农单位,如:基层农业研究和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等。
三、认定程序
㈠ 各地级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发动和推荐,并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上报。
㈡ 各单位填写信息服务站申请表(见附件⒈),并逐级报县、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填写信息服务站申请汇总表(见附件⒉)并附各申请表报省科技厅审核。
㈢ 省科技厅审核批准并发文,委托各地级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挂牌。
四、上报时间
汇总表文本和电子版各一份在5月31日前上报到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省直通车实施办公室:赖志杰
联系电话:83163257、18998339123
Email:mcjdlai@sina.com,传真:83163260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周宇英
联系电话:020-83163902
附件1.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表
附件2.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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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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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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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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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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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从事三农科技工作简介(2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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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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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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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 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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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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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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