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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新增信息服务站认定的通知

  (2)农业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农业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单位;
  (3)农业攻关和星火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4)其它涉农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㈣ 没有获国家、省科技经费支持但自愿成为信息服务站的涉农单位,如:基层农业研究和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等。

  三、认定程序

  ㈠ 各地级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发动和推荐,并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上报。

  ㈡ 各单位填写信息服务站申请表(见附件⒈),并逐级报县、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填写信息服务站申请汇总表(见附件⒉)并附各申请表报省科技厅审核。

  ㈢ 省科技厅审核批准并发文,委托各地级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挂牌。

  四、上报时间

  汇总表文本和电子版各一份在5月31日前上报到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省直通车实施办公室:赖志杰
  联系电话:83163257、18998339123
  Email:mcjdlai@sina.com,传真:83163260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周宇英
  联系电话:020-83163902

  附件1.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表
  附件2.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单位主要从事三农科技工作简介(200字内)

 

 

 

 

申请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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