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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汕头市科学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汕头市科学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汕府科函〔2010〕43号)


市直处以上单位、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各区(县)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与国内外科学技术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加快推进创新型汕头建设,推动汕头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建立汕头市科学技术专家库。现就本专家库入库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关心汕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的理、工、农、医、哲学和社会科学、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的符合推荐标准的专家和学者。

  二、推荐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和学者: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前5名完成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获得者及其他国家、省(部)级人才培养工程的重点培养对象。
  4.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项目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项目前3名完成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一等奖项目前5名完成人;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前3名负责人;广东省科技攻关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学科带头人。
  5.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为国家技术创新、经济设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专家;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项目前3名完成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等奖以上项目前5名完成人;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项目前4名完成人;国家、省级“十五”和“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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