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西站地区四座泵站出水管道穿越子牙河堤防的批复
(2011年1月21日)
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站地区四座泵站堤防内工程施工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天津西站交通枢纽地区周边雨水和地下水的排放需要,同意你公司西于庄、八一、大红桥、红桥南等四座泵站出水管道穿越子牙河堤防,排水入子牙河。
二、基本同意四座泵站穿堤工程设计方案,闸室设计形式应充分考虑景观效果。
三、大红桥及红桥南泵站出水口工程实施应考虑原堤防板桩拉锚切断后对堤岸稳定的影响。基本同意闸室新浇筑混凝土与原板桩混凝土结合部位的防渗处理以及闸室底板钢筋与原板桩钢筋焊接防止原板桩倾斜的处理方案。
四、同意采用钢板桩两布一膜加粘土芯围堰形式,以缩小占用河道断面。施工围堰设计应按河道底高程-6.0m,顶高程按正常水位1.8m加安全超高考虑,且遇超高水位时应具有加高抢护条件。
五、因目前子牙河正处于引黄济津输水期,为确保引黄供水安全和国家重点工程按时完工,你公司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先安排穿堤涵闸部分的施工,待本次引黄供水结束后,再进行河道围堰及消能防冲设施部分的施工,并做好前后施工衔接。
六、出水口建设遇冬季施工,应充分考虑冬季施工对工程质量和施工方案的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冬季施工措施。
七、工程建设不得损害附近第三人合法权益,你公司在工程建设前应做好协调工作。
八、施工中堤防开挖要按规范开蹬放坡,对穿堤涵洞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堤防按规范回填夯实。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
九、工程施工时泥浆和废弃渣料等不得遗留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对周边水利设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水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严禁向河道排水,避免污染子牙河水质。工程建成后需有河道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十、新的泵站和出水口投入运行后,对原泵站废弃涵闸应及时进行拆除,并按《水利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