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再制造产业发展协调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229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科技部等11部委《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再制造产业发展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万富 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
纳 翔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蹇兴超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赵 涛 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林爵权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