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有功人员的决定
(桂政发〔2010〕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广州举办的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上,我区运动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广西赢得了荣誉。为表彰先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劳义、陆永、马欢欢、王毅、王莹等5位运动员“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
二、授予陈文忠、陶闯、林军等3位教练员“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
三、给予广西田径队记集体一等功1次。
四、给予运动员梁秋萍、黄美才及其教练员田玉梅、黄云权各记一等功1次。
五、给予运动员杜建超记二等功1次。
六、给予运动员张子山、邓森悦、米忠礼、潘岳鸿及其教练员曾尚义、周晓兰各记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