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要对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给予大力扶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鼓励城市大型超市及高校食堂直接到基地建立定点采购关系,保证超市与高校食堂的蔬菜有效、安全供应。
六、着力加强蔬菜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并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
各市物价部门要加强蔬菜价格监测,密切关注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发现价格异动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要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等不实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
七、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做好当前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确保价格基本稳定的同时,要继续落实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抓好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国家关于支持生猪和奶业等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抓好“菜篮子”生产,保障落实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各市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管理好通胀预期、进一步贯彻中央“惠民生”方针政策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措施尽快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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