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力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围绕大桂林、北部湾、红水河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景区升级改造,每年选择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抓紧开工建设,早日竣工运营。积极推进广西-东盟旅游服务中心、南宁环大明山、北海涠洲岛、钦州茅尾海、梧州苍海、百色大石围天坑、巴马寿乡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紧密跟踪旅游发展的新趋势和市场需求的新变化,超前谋划一批结构性、战略性新兴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境内外、区内外战略投资商和大型旅游集团投资我区旅游项目。全区重点旅游项目每年滚动建设100项以上,到2015年全社会旅游总投资累计达到3000亿元以上。
(十)全力打造旅游品牌。以“壮美广西”总体形象为核心,努力培育和提升“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民族风情”、“神秘边关”、“长寿养生”、“红色福地”和“西江祈福”等旅游品牌,构建以城市形象品牌为支撑、特色旅游品牌为基础的旅游品牌体系。凝练文化特色突出、主题个性鲜明的旅游形象口号和标识,推出一批全区标志性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品牌。在旅游经营领域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依托国家旅游推荐线路,完善“京西沪桂”经典国际旅游线路;联合四川、云南、陕西、重庆等省(区、市),推广“西部中国”国际旅游品牌;联合湖南、贵州等省份,建立红色旅游跨省联盟;联合泛珠各省,打造“泛珠”区域旅游品牌;联合越南、柬埔寨等东盟国家,打造跨国旅游品牌。旅游部门可在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广西旅游形象公益广告。各旅游景区要加强横向联合,积极实施捆绑式、一体化宣传促销。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合作,坚持高水平策划创意,运用影视、动漫、专题片、代言人等多种手段,全方位推介广西旅游形象。
(十一)加快与相关产业融合。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旅游业各环节和发展的全过程。加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开展世界遗产申报工作,推出一批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旅游产品。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注重挖掘地方文化和民族特点,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推进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旅游产品;推进与林业融合,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建立生态旅游示范区;推进与工业融合,创建工业旅游示范点,加大特色旅游商品研发和生产力度;加强与科技、体育产业融合,充分利用科技馆、体育场馆、博物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文体旅游活动;加强与环保生态产业融合,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挖掘和弘扬生态文化。同时,大力推进旅游与水利、会展、商业、地质、医药卫生、金融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十二)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全区交通发展规划,围绕全区旅游景区布局,按照互联互通、快捷进出的原则,完善运输网络,构建以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干线公路、景区专用道路为补充,方便快捷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体系。4A级以上景点景区能与高速公路便捷连接,新开发的旅游景区应配套建设与国省干线公路连接的旅游公路。积极发展邮轮旅游产业,建设北海邮轮母港和钦州、防城港、涠洲岛旅游码头,鼓励境外邮轮公司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增开北部湾港国际客运航线,开发环北部湾旅游航线。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做好境外游艇停泊服务工作。建设南宁机场新航站区,积极争取南宁成为国家航权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加快桂林机场航站楼扩建,建成国家重要的旅游机场。适时扩建柳州、百色、北海机场,提升北海机场为国际机场,规划建设贺州机场,迁建梧州机场,形成区内支线航空网络。创造条件开通南宁、桂林直飞欧洲、北美国际航线。支持游客集散中心开辟通往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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