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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按照当地城镇化发展规模,以提供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为重点,把城镇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站)、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和城区、街道便民健身设施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

  (五)要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公共客运场站(公交始末站)和停车场站的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并加快建设,有效缓解和预防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现象。同时搞好城市河道整治、防洪及城市郊区绿化和生态防护林建设。

  (六)进一步加快城镇通讯、消防、人防、殡葬、医疗废物、人口计生、地震及其他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七)加快重点镇与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干线公路的连接,抓好重点镇到城区和重点镇到周边乡镇、中心村的等级公路、村道硬化建设建设,抓好有港口的重点镇港口建设,完善对外交通网络。加快重点镇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加快完善我区城市和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成适合我区特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根据我区各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结合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集约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提升以首府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桂东北城镇带,打造和完善南宁、柳州超大城市以及我区城镇基础设施,努力提高我区城镇吸纳外来人员能力和人口容纳能力。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的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供水、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北海、钦州、防城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他中心城市和重点镇要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力争达到东部沿海城市人均水平,其他中心城市和重点镇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达到南宁市现有水平。

  南宁市要按照实现超大城市的目标,重点完善城市路网和路桥布局,加快建设文化活动、青少年活动、老年人活动等大型活动设施,完善新老城区社区服务设施,建成面向东盟、服务东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畅达,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化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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