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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体系。

  充分发挥规划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试点地区定位准确、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综合整治、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探索形成相互配套、全面对接的规划体系。高标准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管理体系,使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全覆盖,实现规划编制实施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快试点地区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使小城镇成为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做好重点园区与城镇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衔接,积极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大规模、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

  (二)建立统筹城乡的产业发展机制。

  从完善城镇功能和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出发,按照集约发展、效益优先、注重环保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进一步推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以工业化的理念推进农业产业化,以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二、三产业升级,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切实提高城乡产业关联度、市场集中度和经济融合度。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一、二、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适合加工的优良品种,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打造西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现代农业物流中心、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建立以企业为龙头、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工农利益互动机制,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地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实施扩权强县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实力。

  (三)建立城乡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完善城乡路网建设,着力抓好县(市、区)和区域中心镇的公路网建设,重点加快农村“村村通”公路建设和县乡道路的升级改造,形成中心城区辐射各县(市、区)、乡镇、村的四级路网结构,增强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快城乡水利建设,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全供水、防洪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城乡生态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管理体系,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完善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完善农村电网,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把试点地区华侨农(林)场、农垦、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地方规划。深化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乡镇、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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