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善利益表达和平衡机制。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党委政府新闻发布等制度,广泛收集和充分体现民情民意,维护实现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贯彻实施《
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以“大调解”为主要方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重视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所涉群体的合法利益诉求,依法平衡各方利益、快捷化解各类矛盾。深入开展执行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
8、提升法治监督实效。推进国家机关、社会主体各类监督的法治化运作,在促进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高监督质效。听取和审议关于物价、教育改革和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专项报告,并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健全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建成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考评办法,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评估。强化《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落实用人审查、编制审核和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制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深入推进执法巡视和案件评查活动,健全完善与网络舆情相适应的监督工作机制。
三、服务青奥,营造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9、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围绕“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取向,切实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环境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安排,严格遵循城乡规划、道路交通、水土资源、园林绿化、供水燃气等相关法律规定,高标准推进老城改造、新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管理和国际化水平。宣传贯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照公共利益明晰化、强制征收司法化、补偿标准市场化、征收过程程序化的要求,全面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制定城市管理项目管理标准,构建环卫保洁全覆盖监管体系,整合资源改进完善数字化、网格化城市管理,推进形成较为完备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和大城管协调运作机制。
10、组织开展“法治与青奥同行”系列活动。坚持人文、活力、绿色青奥与展现青春、美丽、平安、和谐南京形象的理念,制定实施法治与青奥同行系列活动计划方案。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实施,面向全体市民广泛开展青奥法制宣传活动,弘扬法治奥运精神,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以“平安青奥”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防范和处置机制建设,开展各项青奥安保准备工作。加大涉青奥会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建立以青奥会事务主管部门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加强有关政府部门、社会服务和保障机构依法办青奥、依法服务青奥的能力培养,为筹备青奥会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