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治[2011]1号)
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1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2011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江苏建设部署以及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要求,突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青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基层基础建设(“三服务、两深化”)主题,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为加快实现“三个发展”、建设人民幸福城市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服务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
1、强化地方立法和决策。科学制定“十二五”时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突出确定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筹备和举办2014年青奥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的社会建设等相适应的立法项目。积极探索和运用委托起草文本、立法听证会、隔次审议机制、关键性法规条款先予表决等方式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审议制定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条例》等4部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等工作作出决议。全面落实“三在前、三在先”①政治协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2、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实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出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引入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估机制。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复议权工作,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体制和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高淳县阳江镇开展镇政府扩权试点工作。修订《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严格落实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和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实行辅助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