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
(津政办发〔201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拓展中心城区发展空间,提高发展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发展楼宇经济是我市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楼宇经济占地少、无污染、效益好,能够较快集聚一大批业态先进的企业和机构,被喻为"立起来的开发区",非常适合大城市中心区发展。各区县特别是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是迅速壮大经济实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实现功能及产业定位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推进"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楼宇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努力实现我市楼宇经济突破性发展。
(二)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基础较好。近年来,中心城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培育、发展楼宇经济的政策措施,收效明显,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中心城区楼宇经济发展还普遍存在规模效益不高、特色不突出、业态水平较低、工作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问题。为此,中心城区要把发展楼宇经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明确主攻方向,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亿元楼宇,实现楼宇经济"一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的发展目标。
二、近期工作重点和目标
(三)工作重点。按照业态先进、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效益显著的原则,对现有商务楼宇进行改造提升、转型升级,提高楼宇品质,完善载体功能;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途径,着力引进一批高端业态的企业和机构,全面提高楼宇经济发展水平。
(四)工作目标。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现有商务楼宇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改造升级,力争在2013年前每个楼宇实现年税收1亿元以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支持政策
(五)实施政策"聚焦"。凡是国家和本市已颁布实施的支持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科技研发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均适用于中心城区符合相关条件的楼宇经济项目。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