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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喀市政办〔2011〕18号)


各乡(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喀什市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喀什市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喀什市201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类型
  喀什市处于平原地带,地势较平,受自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洪水型泥石流及崩塌、地面塌陷等,重点防范期为每年5、6、7、8四个月。
  二、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喀什噶尔河流域喀什段
  (1)克孜河喀什段
  灾情预测:由于克孜河穿城而过,特别是冰雪融化和汛期,由暴雨、洪水诱发的洪水性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较为突出。
  防治措施:克孜河在喀什市辖区流程较短,有近四公里,每年的五月至八月是汛期。防治方式主要是加强七里桥、五里桥两侧,河道两岸的防护工作,实施拦挡、排导和防护工程加以综合治理,对易发生崩塌的道路边坡加以防治,加强原有防护工程的检修工作,同时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力度。在汛期通知河道两岸的各单位及各族群众尽量避免在河道两岸从事农业生产等其它活动,及时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会同新疆水利厅喀河流域管理处、喀什地区盖孜河水管处等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规划部门、各乡(镇),禁止施工单位在河道两岸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其它生产设施,加强河道各采砂厂的管理,在汛期,严禁开采砂石资源以减轻不必要的损失。
  (2)吐曼河喀什段
  灾情预测:吐曼河从喀什市中心穿过,每年的汛期由暴雨或上游泄洪引发的洪水型泥石流危险性较大。
  防治措施:吐曼河喀什段两侧的单位和居民较多,生活污水及垃圾经多年的倾倒,河道淤积较为严重。中西亚市场地势较低,该地段河道较窄,一到汛期,洪水漫过堤坝流入市场,对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汛期应及时做好河道清理、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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