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0年度法治南京建设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的决定
(宁治[2011]4号)
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区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南京建设总体部署,突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题,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努力创新法治为民新举措,有力提升了法治南京建设的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在推进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更加惠民利民便民,现决定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等27个法治南京建设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被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为推动法治建设惠及于民再立新功。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落实法治惠民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法治南京建设,为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推动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2010年度法治南京建设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名单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2、市公安局交管局
3、市检察院控申处
4、市法院立案庭
5、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6、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7、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8、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处
9、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
10、市规划局法规与监督处
11、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
12、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
13、市旅游园林局旅游质量管理处(质监处)
14、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社会管理处
15、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白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秦淮区城市管理局
18、建邺区投资促进局
19、鼓楼区检察院
20、下关区民政局
21、栖霞区财政局
22、雨花台区民政局
23、浦口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