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法制办制定的《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规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规定工作实施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认真做好我省有关阻碍企业兼并重组规定的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集中力量清理阻碍企业兼并重组、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以进一步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清理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的涉及阻碍企业兼并重组、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重点是涉及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竞争、行业准入、企业并购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分工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政府国资委、法制办负责组织对省政府规章和文件中的有关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进行集中清理。
(二)各市、县(市、区)政府工信部门会同本级国资、法制部门组织对本级政府制发的文件中有关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进行清理。
(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清理本部门制发的文件中有关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部门或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清理。
四、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