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请进来”招商活动上规模工程。市经合办协调市经信委、农委、服务业委、工商局、旅游局、工商联等部门组织“请进来”专题招商活动6次;市经合办专门组织、协调部分区市县和先导区举办大型“请进来”招商活动4次;各区市县、先导区自行组织“请进来”招商活动不少于5次。(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四、大项目引进工程。加强大项目引进工作,实际到位资金项目中,亿元以上大项目占80%,5亿元以上大项目占40%,10亿元以上大项目占25%。(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软件及服务业外包、新材料及生物产业等10大新兴产业,实施低碳与节能、环保等科技产业化示范工程,引进一批知名央企、上市公司,实现国内500强企业比重逐年增加,农业、旅游业等招商薄弱环节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农委、市旅游局)
六、产业园区招商上台阶工程。根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现代产业聚集区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 “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和“十六个产业集群”建设,继续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大园区招商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七、信息化建设工程。以国内招商引资信息资源为基础,以招商引资应用为目标,建成一个起点高、容量大、功能强、更新快、信息丰富、安全可靠的招商网。进一步提高招商宣传册质量,满足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八、招商服务水平提升工程。认真落实亲商重企理念,完善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制度,进一步改善招商服务软环境,全面提高招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招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九、区域交流合作深化工程。进一步打造区域交流合作平台,发挥驻连机构和异地商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拓宽与国内相关区域的合作与交流领域,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对口帮扶工程。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农八师、索县、六盘水市、遵义市及兴山县工作,建立两地间高层领导互访机制,强化资金支持与智力扶持,确保援助资金及时到位和干部与技术人员培训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市经合办,有关区市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1年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十项工程
一、农商对接工程,全年组织20项农商对接活动。积极举办和参与大型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引导大型连锁超市或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逐步实现农产品直接由田头进超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庄河、瓦房店、普兰店、旅顺口、金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