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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8月1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重新修订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正式颁布实施。为做好我市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切实将《制度》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篇章中明确指出,促进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近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市委市政府提出,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是天津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实现城市定位的必然要求。2011年全市商务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把服务贸易打造成为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新平台。统计工作是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和有力抓手,国家商务部把服务贸易统计列为全年服务贸易工作的重点加以推动,采取了一系列实际措施和步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二、把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和加强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纳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体系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整合资源,加强协调,统筹规划,营造环境,吸引和培训人才,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把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把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外贸工作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全市商务工作要点和全市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制定工作目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强化季度督促检查,与有关部门搞好沟通,促进本区域、本部门服务贸易和统计工作健康发展。市商务委在对各区县外贸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核中,把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也列入考核内容。

  三、按照商务部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国家统计局新颁布的《制度》,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克服各种困难,积极组织指导属地企业做好年度和各季度服务进出口数据在线填报工作。国家商务部每年分季度反馈各地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市商务委也将及时把相关数据反馈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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