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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的通报
(鲁政字〔2011〕7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16亿千瓦,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7%,农业机械化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贡献率保持在7%以上,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粮食生产的全过程机械化,开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局面,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章丘市、即墨市、平度市、淄博市临淄区、桓台县、滕州市、广饶县、龙口市、莱州市、寿光市、临朐县、兖州市、肥城市、乳山市、莒县、沂水县、齐河县、聊城市东昌府区、博兴县、东明县等20个全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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