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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由市安委会牵头,迅速从市安监、监察、公安、消防、建委、规划、商务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尽快查明“4·9”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性质的认定意见及相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严肃处理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西区、卫生、商务、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交通医院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对伤病员及家属进行慰问,确保伤员得到治疗、早日康复;全面细致地做好被疏散群众的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火灾周边地区的水、电、气供应,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妥善安排好火灾遇难人员的抚恤、丧葬和相关财产损失的理赔事宜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宣传、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疏导民众情绪,密切关注群众思想动态,抓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真实、全面及时的原则,对“4·9”火灾事故进行宣传报道,引导新闻媒体从火灾事故报道转向事故救援工作处理、消防官兵不惧生命危险英勇扑救火情,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报道。市政府新闻办要根据火灾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相关情况,满足社会各界对火灾的关注和需求;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要及时准确地将灭火救灾和善后工作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总结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市建委、商务等部门要积极帮助经营企业做好大楼修缮和灾后恢复经营工作。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各区县、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经营场所,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市域范围内所有的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大检查,严查消防隐患,彻查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安好、是否有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场的管理和巡查,加强林区防火管理,特别是加强南北两山上山人员的管理,严防火种进入林区。同时,进一步加强消防战备值勤,确保在第一时间调集足够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抢救。要进一步完善消防供水系统建设,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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