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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9]423号),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我中心仍是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的服务机构之一,服务区域是广州市,为做好广州市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中心服务的项目类别为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一般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及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指南》(附件1,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或广东创新基金网www.gdsti.info下载)中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注册和身份认证
  企业必须通过网上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所有字段必须填写完整并进行保存,最后把注册信息提交给服务机构。
  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需要按要求把相关资料送到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相关要求请参考《企业注册与认证的注意事项》(附件2)。
  以前注册未申报的企业仍然有效,用已有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即可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如果企业变更了核心注册信息(“企业信息维护”中的红色字段),须重新进行认证。
  (二)项目申报
  通过注册认证的企业,及时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资料,同时按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财务审计报告及查新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全部附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汇总
  根据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的要求,申报项目按申报单位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汇总。由企业上报到所在区(县)科技局汇总,会同区(县)财政局填写《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3)。
  (四)上报
  上报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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