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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创建平安连云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在各县、区启动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基层,防范和处置也主要在基层。基层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才能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若先期处置及时得当,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损失、控制事态。因此抓住了基层,就抓住了根本。组织实施好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每个县、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村、一个社区、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为试点单位)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的要求,也是推动以点带面,有效提高我市基层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水平的迫切需要。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务必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好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明确“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

  按照有关要求,各县、区选择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和学校,以“十抓”(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为突破口,建立起“五早”(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在5月30日前,将拟推进建设的5个示范单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可根据建设标准进行自荐。市政府将于2011年底前组织检查督导。《连云港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附后。

  三、确保“五个一”示范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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