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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中华民营经济园天然气配套工程(二期)管线涉及水利工程敷设方案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中华民营经济园天然气配套工程(二期)管线涉及水利工程敷设方案的批复
(2011年2月11日)


天津海港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华民营经济园天然气配套工程(二期)管线路由申请》(天津海燃〔2010〕1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实施的中华民营经济园天然气配套工程(二期)管线涉及水利工程的敷设方案。
  二、工程涉及其它部门管理事项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做好协调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将施工垃圾等清除干净,恢复原貌。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四、要求在施工中接受北大港水库管理处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库功能正常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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