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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2011)


  四、突出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区要按照《厦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疫控办要开通疫情举报电话,继续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疫情核查专家组随时待命。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排查,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进行处置,不要犹豫不决和心存侥幸,不能贻误隔离、消毒等防控的最佳时机。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特别是要正确引导舆论,解除群众疑虑,避免带来后遗症和负面影响。

  五、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区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镇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保证每个镇(街)有基本的办公场所、防疫设施和专职畜牧兽医干部抓防疫工作。要切实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控制、扑杀等各项所需的防控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以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要设立应急储备金,进一步完善强制扑杀补贴和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政策。要加强区、镇两级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冷链体系建设,为村级动物防检员统一配备疫苗冷藏箱和防疫工作箱,保证冷链到位、设备到人,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

  六、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各区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具体责任要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责任制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将防控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疫控办要继续组织春防督查,对各区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并定期组织点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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