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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严格考场纪律的通知


  三、考试人员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楚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四、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试人员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试人员应在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判断题和选择题的答案应按要求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案例分析题的答案使用蓝、黑颜色墨水的钢笔或者圆珠笔书写在答题纸上。考试人员除在答题卡、答题纸上填涂、填写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在非署名处署名或作标记。

  六、因考试人员的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损毁、脏、皱等情况的,一律不予更换。

  因考试人员的原因损坏答题卡或答题纸,或填涂(写)不清,或填错、不填姓名、准考证号,导致无法识别考试人员的姓名和答题内容、无法判读成绩及成绩失准的,责任应由考试人员自负。

  七、考试人员应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谈笑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不得在考场内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

  (三)不得偷看他人试卷或其他资料。

  (四)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不得抄袭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六)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

  (七)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八、考试人员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九、考试期间考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室。特殊情况须离开考室的,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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