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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教委小学教育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深化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着力推进高效教学,创新教学模式,促进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和参与式教学,切实提高教学效益。加强综合实践课程教学,重视学生学习能力培养,落实学校课外活动保障机制,着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两控一保”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保证课外活动时间为抓手,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加大对学生作业形式和方法的改革,改变死记硬背、机械式重复训练作业的现象,保证课后托管班用于完成学生的家庭作业,逐步形成和营造“快乐的一、二年级,轻松的三、四年级,减压的五、六年级”的氛围。
  7.着力推进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多元评价机制,促进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的多元化。健全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建立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办法。
  8.推进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做好与初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衔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初中招生办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规划就近入学办法,促进教育公平。
  三、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9.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切实加强中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拓展对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计划,大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人数。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由义务教育阶段,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两头延伸,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
  10.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舍与场地建设”、“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送”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推进区县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校舍与场地建设项目,2011年,基本完成区县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对区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校舍与场地建设”工程规范要求的实施仪器设备统一配送。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
  11.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制订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关注随班就读个别化教育和个性化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中心)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为随班就读学校提供业务指导和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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