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2011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2011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是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这一民心工程,切实把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倒计时安排各项工作,明确项目责任人;要做好督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努力推动我市群众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健身路径进村”工程是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推动该项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在全市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我市全民健身设施的覆盖率,不断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多元化的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现就2011年福州市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任务及项目布局
(一)新建农村健身路径251条
仓山区15个行政村(15条)、晋安区15个行政村(15条)、马尾区(含琅岐)15个行政村(15条,其中琅岐6条)、福清市60个自然村(60条)、长乐市20个自然村(20条)、闽侯县40个行政村(40条)、连江33个行政村(33条)、罗源15个行政村(15条)、永泰18个行政村(18条)、闽清20个行政村(20条)。
(二)城区健身路径更换、新建100条
鼓楼区20条、台江区20条、仓山区20条、晋安区15条、马尾区25条(含琅岐5条)。
(三)新建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个
采取申报形式确定。
二、建设资金
(一)农村健身路径
每条健身路径至少投入2万元以上。仓山、晋安、马尾区建设的农村健身路径(共计45条)由市级财政按每条1.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其余建设资金由各区承担。其他县(市)农村健身路径建设资金由县(市)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