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公交优先。
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多层次、多模式的公共交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抓紧编制和报批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充分论证设计方案,力争在2011年左右能开工建设一号线,并至2020年形成2-3条,50-60公里的运营里程规模;更重要的是从现在起就要优化公交线网,形成快速公交、城市干线公交、支线公交、接驳公交、城乡公交等不同层级的公交线网。快速公交远期以轨道交通和BRT等快线公交为主体,近期可采用BRT、准BRT及大站快车结合方式,在1-2年内围绕主要客运走廊形成BRT或准BRT系统,在主要道路上建设公交专用道,主要客运走廊道路上还应建设封闭式的公交专用道。在主要的客流集散和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处,结合不同层次的公交线路,同步实施换乘方便的公交枢纽建设。此外依据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和财税支持优先原则,促进形成公交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局)
(五)停车设施建设及管理。
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制定差别化的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并抓紧建设:中心区保证基本车位,控制出行车位;外围区保证基本车位,适度提高出行车位供应;同时制定公共停车场在用地、资金、后期维护方面扶植政策和措施,鼓励多渠道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对侵占挪用的配建停车场和道路内违章停车的,严格执法,恢复其停车场功能和取缔违章停车。
制定符合乌鲁木齐市实际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近期重点研究差别化的停车发展政策,除停车供给区域差别化,还需考虑区域差别化的收费政策来调控交通需求;中远期可以参考国际城市成功经验,可适时考虑拥挤收费或排污收费。(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昌规划局、乌昌发改委)
(六)治理交通拥堵。
常态化的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市容局)
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成立专门研究机构组织开展精细化交通工程设计。(责任单位:市建委、乌昌规划局)
部分节点和局部区域的拥堵可以通过单行道组织、路口渠化及信号配时优化以及局部工程改造得到缓解或改善。(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市容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首府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各自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千方百计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畅通“绿色通道”,共同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利用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工作,高速高效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