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乌政办〔2011〕1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你们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任务分解
(一)城市交通系统与土地使用协调发展。
在乌鲁木齐市抓紧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空间布局时需注重就业与居住的平衡,新城建设应考虑就业与居住比尽可能达到50%左右,新城功能应避免形成单一功能为主的开发模式,从而有效减小对中心区的依赖,减少组团间的出行。重点是高铁新区、三坪新区和西山新区等,要形成商务+办公+工业+居住等多功能适度混杂的综合性新城。新区和组团开发应依据城市交通系统与土地使用协调发展的理念,以轨道交通、交通枢纽为导向,进行分圈层高密度开发,从而形成紧凑型城市空间布局。(责任单位:乌昌规划局、市建委)
(二)区域交通和对外交通体系。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能满足远期3000万/年客运量以上发展要求,同时为适应首府气候条件应考虑建设第二机场,增强空运的可靠性,城际铁路等集约化方式要接入机场;结合二工高铁枢纽的建设,加快推进兰新高铁、城际铁路和环射高速公路建设,构筑四个方向的复合通道,力争实现通道中客货运公铁比均为1:1;公铁复合通道共同构筑1小时通勤交通圈(50-100km范围)和2小时交通活动圈(200km左右);内外集疏运系统以公共交通为主导,远期机场、铁路客站及主要长途客运站等主要交通枢纽要有轨道交通的服务。(责任单位:乌昌规划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高铁站片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道路网建设。
完善道路功能,组团间的快、主干道建设(保证快速交通性要求)与组团内次支道路等微循环系统建设(保证方便到达性要求)相结合。近期根据发展需要,逐步进行快速路系统的建设,在2020年建成规划的“3环12射”快速路系统,新区内部要打破“大院式”土地开发模式,形成高密度路网,旧城区也要进一步梳理路网系统,打通、恢复部分次、支路,重视步行空间与机动车可达性,充分满足各类公交出行需求以及特殊人群需要。道路交通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公交线路布设的要求。(责任单位:各区(县)、 市建委、乌昌规划局、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