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延伸和应用拓展。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充分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开展全省性应用系统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配合做好省到市网络节点心路由设备升级,进一步拓展本地政务网络上的应用建设,并根据全省性应用推进的需要做好电子政务网络向下级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延伸接入。
(二)提高电子政务网络运维保障能力。充分利用省电子政务运维平台开展网络故障申告和处理,进一步加强各地、各部门网络运维团队之间的协作,积累充实网络运维知识库,保障电子政务网络稳定运行。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配合做好省电子政务运维平台的升级优化工作。
(三)确保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定期开展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检查,做好网络安全加固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提高网站安全防范能力。强化数据安全意识,加强电子政务数据灾备工作的研究和推进,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省电子政务数据灾备系统建设任务。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在本部门、本地区的应用。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配合做好省电子政务内网涉密测评的工作。
三、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建设
(一)完成省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函〔2011〕2号)要求,按时完成承担的建设任务,确保在2011年底前建成覆盖省、市、县(市、区)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的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
(二)逐步建立全省电子公文交换体系。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各市研究、制定全省电子公文交换体系的建设标准,加快软件研发工作,明确相关工作制度。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配合做好软硬件部署和接口开发工作,实现部门间点对点的公文交换。各市、县(市、区)要根据统一安排分级部署实施。
(三)推进省政务外网统一工作平台的共建共用。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主动参与省政府政务外网统一工作平台的建设和使用,配合做好统一用户管理工作,全面推广浙江政务通和省政府公务邮箱的应用。要积极梳理与政府决策相关的专业数据资源,接入统一工作平台,为省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辅助支持。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继续推广政务通应用,实现与省政务通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深化关键业务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围绕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现实需求,按照国家推进“金字工程”建设的要求,继续推进本部门关键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完善提升已建系统的功能,全面提高政府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以整合共享为原则,加快人口、企业、地理空间与自然资源及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的开发建设,推进部门专业数据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