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高效能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夯实网络基础,提升应用水平,推进整合共享,努力推动我省电子政务工作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管理
(一)编制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及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浙江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分别研究起草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并配合省规划起草工作组做好有关调研工作。
(二)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杜绝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省直单位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机制,明确相应制度和工作流程。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应在申报部门预算前,将下一年度拟建电子政务项目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应及时向部门反馈立项评审意见,立项评审意见作为部门申报电子政务项目预算的必要依据,未经预审确认的项目不予拨付财政资金;已安排预算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在向省财政厅申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前,应将采购内容和预算金额报省政府办公厅预审。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电子政务建设质量和应用效果。
(三)强化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考核指标体系,创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式,以内部考核、公众评议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规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绩效和应用推广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要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应用系统业务协同等方面的规范标准研究,推动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各个环节中的应用。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子政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电子政务意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二、做好电子政务网络运维和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