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以“信用浙江”征信系统为载体,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浙江质量信用形象。
(十)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增强质量建设引导能力。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省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 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及全省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四、狠抓四大实体质量建设,提升生活品质和发展水平
(十一)提升产品质量。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块状产业基本建立和实施联盟标准,推进转型升级。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全省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巩固深化“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活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到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地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3%、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十二)提高工程质量。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 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探索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为主体的勘察设计招投标评价机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到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可生能源在建筑中得到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