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夯实质量基础。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争取标准“话语权”。推进全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11大重点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地方服务、环境、能耗等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到2015年,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300项以上,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60%以上,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30%以上,建设200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六)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质量竞争力。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浙江品牌形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传统产业以联盟标准为纽带,培育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到2015年,累计培育创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浙江区域名牌100个、浙江服务名牌300个、浙江名牌产品3000个、驰名商标25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000件。
三、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强化质量基础
(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加快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准入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确保质量安全有法可依。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八)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配套建立一批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实验室。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