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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蟑密度: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农村不超过10%。

  (四)检查督导

  1、督导内容:“除四害”综合防制情况。

  2、督导时间:4月20-30日之间。

  第三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一)阶段目标

  完善设施,保洁到位,制度健全,巩固成果,卫生评比,使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以持续。

  (二)工作要求

  1、完善设施。城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每100米设置1个果皮箱,每个镇设2个公共厕所、每个村设1个公共厕所;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垃圾池(箱)等收集容器加盖密闭,设计合理,布局适当;每个乡镇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大的乡镇至少配备2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其他乡镇至少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主要道路路面平整。小饮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等配有消毒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的消毒设施。

  2、保洁到位。保洁人员未达到要求的镇村,上半年50%的镇村,保洁员要配备到位,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切实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城乡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8小时,背街小巷、城乡集贸市场有专人保洁;城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垃圾、果皮箱不满溢,基本无蝇、无鼠。

  3、健全制度。城区、乡镇、社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媒体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评比标准和制度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检查评比。

  4、卫生评比。将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的评选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前置条件。在城市、县城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评选活动,在镇、村开展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

  6、群众满意度调查。随机入户调查或走访过往群众,了解其对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三)评价指标

  1、完善设施情况:90%以上村镇垃圾、果皮箱、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按要求设置、配齐,周围清洁、无暴露垃圾,定期消杀,基本无蝇;村镇主要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

  2、保洁到位情况:全县90%城镇,80%的乡村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达到8小时,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放,无垃圾落地,无污水横流,垃圾、果皮箱不满溢,沟渠通畅,禽畜圈养,蚊、蝇密度低,未见活鼠。

  3、健全制度情况:各县(市)区至少要有4项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群众投诉或媒体反映的问题有记录、有问题处理过程的记录,有结果,有对群众的回访,听取群众意见;有关资料齐全。

  4、卫生评比情况:相关资料齐全,有文件、有表彰、有检查评比等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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