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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1年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全力推进省委、省政府2011年民生工程战役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8号)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等手段,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人居环境,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条块结合,县(市)区负责,街镇主抓,社村行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福州军分区后勤部、省直机关爱卫会等部门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成立宣传信息组、督导检查组和投诉平台组。

  1、宣传信息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组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福州日报社、福州广电集团、市爱卫办

  由组长单位负责,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市属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教育引导功能,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深入实际,精心组织做好每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市爱卫办负责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线索、素材,协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督导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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