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黔府办发〔2011〕2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06〕4号)要求,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水平的大事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82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2010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地区和部门要学习先进,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围绕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和“三个建设年”活动,继续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0个)
贵阳市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
安顺市人民政府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