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八)做好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
1.加强体育法制建设,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做好修改《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准备工作,研究有关实施细则。各区县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对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各项规定的全面执行。
2.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宣传全民健身工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要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
(九)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
1.在国家体育总局修订完善《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制定国家残疾人体质测定标准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2.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和北京市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制度,巩固市级、16个区县级体质测试站,调整完善街道、乡镇级测试网络,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测定服务。
3.继续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图书,提高公众体育健身科学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