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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定于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总结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时间、地点

  3月22日上午8:30在西安人民大厦召开,会期一天。(3月21日下午在西安人民大厦1号楼大厅报到)

  三、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部省双重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其法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

  西安市雁塔区、眉县、咸阳市秦都区、铜川市印台区、大荔县、安塞县、靖边县、勉县、旬阳县、镇安县、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等11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

  西安市未央区、宝鸡市金台区、三原县、铜川市耀州区、志丹县、定边县、略阳县、安康市汉滨区、丹凤县等9个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县(区)负责同志及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

  邀请省委有关部门、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1. 请人民日报社陕西分社、新华社陕西分社、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广播电台届时派记者参加并报道。

  2. 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通知所辖的11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和9个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县(区),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一并报送。

  3. 请各参会单位将人员名单于3月21日12时前报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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