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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入冬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基本无有效降水,气象干旱严重,土壤失墒较快,旱情呈发展趋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去年11月中旬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与常年相比降水偏少5成以上,渭河、泾河、洛河等主要河流来水较往年同期偏枯3成以上。目前,关中、渭北冬麦区390多万亩作物受旱,部分地区群众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据气象部门预测,2、3月份我省大部分地区降水仍将偏少,出现冬春连旱的可能性较大,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农业生产、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抗旱减灾工作,为夺取今年夏季粮油丰收奠定基础。

  二、多措并举,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千方百计扩大灌溉面积。各大中型灌区要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开足马力,增加流量,昼夜抢灌,扩大灌溉面积。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动一切中小型水利设施,抽、引、提相结合,渠、井、塘、库一齐上,加快灌溉进度。各级抗旱服务队要集中人力和设备,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组织抗旱机具连片作业,最大限度发挥抗旱设施设备的作用。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抓住有利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缓解旱情。

  三、科学调度,强化抗旱水源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水源的统一管理,统筹考虑上下游群众利益,合理调配使用江河、水库、塘坝、泵站、渠道等水源和水利设施,合理制定抗旱用水计划,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用水,努力满足抗旱灌溉水量需求。要大力推行节水增效技术,积极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充分利用区域水网优化配置现有水源,实现丰缺互济,最大程度发挥水资源效益。要强化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增建蓄水、引水、提水等应急水源工程,鼓励和组织群众开展渠道清淤、小型水源整修等工作,全面加强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抗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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