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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先进金融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先进金融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陕政办字〔201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金融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中央金融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金融创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金融工作先进单位(4家)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二、优秀金融机构(18家)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西安银行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特殊贡献奖(7家)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长安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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