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政策引导
31.加大对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政策支持。设立安全生产科研专项资金,推进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备、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3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市级不低于500万元,县级不低于100万元,并逐年增加。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落实配套资金。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降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赔偿风险。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3.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3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通过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化工、采矿、矿山机电、地质、通风、安全、劳动卫生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要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各级政府专项规划。各行业发展规划都要把本行业的安全发展作为重要内容。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保障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大中型企业要制定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规划;其他企业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3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各级政府要支持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企业搬迁等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