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试行普通本科高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类入学考试。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制订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办法。(省教育厅)
93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录取程序,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
94改进教育教学评价,制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省教育厅、团省委)
95建立全省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省教育厅)
96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价中的作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十四)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97开展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改革试点。推进全省教育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与教育发达国家进行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外国学校合作建设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加强教育对外宣传,扩大陕西和汉唐文化国际影响。(省教育厅、省外事办、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
98探索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模式。鼓励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建设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99实施“高层次海外引智计划”,积极引进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境外优秀教材。实施“春晖计划”,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来陕服务。支持我省教育机构和公民创新国际服务与合作的形式。(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0积极促进中外合作专业、课程开发,开展学生交换项目,探索与境外学校间的课程学分互认。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省教育厅、省外事办)
101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扩大高等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的层次结构。建立留学生服务网站,为海外学生提供权威、优质的专业服务。设立省政府“三秦留学生奖学金”,鼓励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奖学金。到2020年,在陕留学生规模翻两番。(省教育厅、省外事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保障措施
(十五)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102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用和奖励惩戒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惩治学术腐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
103设立“三秦名师”、“三秦名校长”荣誉称号,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
104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教师教育基地,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职前职后教育贯通、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省教育厅)
105探索建立面向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深入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106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到2015年,重点建设2-3所以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校和10个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分别达到专业教师的50%、80%。(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