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开展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立法工作,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
32严格规范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名称,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冠以“学院”名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33到2015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3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示范性学校标准;建成60所国家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0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和20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全省形成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34依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集人才培养、技术推广、开发经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以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为基础,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深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一网两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到2015年,创建30个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重点办好50个综合性多功能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35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建成15个开放、共建、共享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和150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职业教育实习基地网络体系。(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6加强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促进专业课程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模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
37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建成200个精品(特色)专业。(省教育厅)
38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通融合的立交桥。改革高考单招考试内容及方式,适当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逐步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高等教育。
39制定全省高等学校分类发展规划,引导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高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争创一流。(省教育厅)
40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建设,确保我省若干所高校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争取更多省属高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重点支持10所基础良好、特色鲜明、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省属本科高校,建成国内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41鼓励和支持其他普通本科高校主要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实施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6所国家级和1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个重点专业、100个示范性实训基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2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增强工学学科优势,提升理学学科水平,加大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力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
43支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重点学科建设。(省社科院、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
44凝炼学科方向,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培育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和学科优势。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青年学术骨干和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
45支持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和国际学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外事办、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