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1〕5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48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12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因果小学20名学生乘坐家长租用的农用三轮摩托车上学途中坠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各区县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给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全体师生,要求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同时,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