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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津教委〔2011〕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现刻制“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用章”公章一枚,从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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