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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谁的辖区由谁负责造林绿化。乡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自责任区域的绿化工作。林业局要做好造林绿化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工作。住建、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

  (二)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城乡造林绿化的投入,采取政府投入,企业投资,公民和社会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筹措造林绿化资金。各乡镇政府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造林绿化,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造林绿化。各绿化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行业绿化项目建设资金,纳入相应的绿化工程建设。发改局、财政局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绿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强化监督,保障落实。继续推行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县政府督查室要按阶段对各乡镇、各部门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绿化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要建立完善行业管理和专人管护相结合的绿化管理制度,搞好新植林木科学有效的抚育管理、巩固绿化成果。对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绿化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122486。县绿委办、林业局、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的造林绿化工作进行抽查、核实、验收。造林绿化任务纳入《2011年农业(农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责任状》,实行百分考核责任制。经验收,合格面积达到任务指标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该项工作得分为零。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及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及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2011年全县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全县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万株、万元

单 位

任  务  指  标

植树株数

投资金额

备 注

绿化面积

小城镇

绿化个数

村 屯

绿化个数

宽甸镇

500

2

15

246

石湖沟

1700

2

51

836

毛甸子

2500

1

2

75

1230

青椅山

2000

1

2

60

984

杨木川

2000

1

2

60

984

虎 山

2000

1

2

60

984

古楼子

2000

1

2

60

984

长 甸

2700

1

2

81

1329

永 甸

2700

1

2

81

1329

硼 海

2000

1

2

60

984

红 石

2800

1

2

84

1378

太平哨

2800

1

2

84

1378

步达远

2800

1

2

84

1378

下露河

2500

1

2

75

1230

大西岔

2000

1

2

60

984

振 江

2500

1

2

75

1230

大川头

2000

1

2

60

984

牛毛坞

2500

1

2

75

1230

青山沟

2500

1

2

75

1230

灌 水

2800

1

2

84

1378

双山子

2800

1

2

84

1378

八河川

2000

1

2

60

984

国营林场

1500

45.5

300

水利局

28000

840

5689

交通局

1200

41

1260

住建局

400

1.5

2059

教育局

600

9

184

旅游局

200

1

26

合 计

82000

20

44

2441

3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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