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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3.考试语种: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土耳其语、波斯语、印尼语、柬埔寨语、泰国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波兰语、捷克语、保加利亚语、阿尔巴尼亚语等

  4.考试内容

  (1)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综合考查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2)综合:以经济商务调研为主,重在考察经济商务知识和文字能力。

  四、预计派出时间及程序

  对于通过以上考试、并经商务部进行组织考察的合格人员,将于2011年4月在北京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驻外秘书级干部任前培训;待收到商务部人事司《派遣通知书》后正式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具体派出时间应在2011年5月至9月。

  五、借调方式

  由商务部借调派出的秘书级人员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考虑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借调人员的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借调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相应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同时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利和义务,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居)或探亲,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探亲。借调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商务委人教处 邹 瑞   联系电话:58665961

  传  真:58665969        邮政编码:300042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810 室

  电子邮箱:tjswwrjc@yahoo.com.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婚姻状况

 

考试语种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取得汽车

驾照时间

 

学历学位情况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 历

 

学位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 历

 

学位

 

 

 

 

          

(从大学开始填写)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 章)

二○一○年  月  日

归口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二○一○年  月   日

归口推荐单位

联系人、职务

 

电话

(含区号)

 

传真

 

本人联系电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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