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2011年3月14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截止2010年10月31日已上报参赛作品1700余件,当年青少年专利申请共2958件。大赛组织单位联合制定《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评审奖励办法》现予以印发,作为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评审表彰工作之依据。
特此通知。
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评审奖励办法
一、评审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1、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2、评委会设负责人1名,主持全面工作。评委会根据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设3个评审小组。
3、评委的聘请条件:熟悉青少年特点和创新教育,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热心2010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评审工作;为人公正。
(二)初审初筛工作:
1、由2010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2、工作程序:
(1)各学校、各组织单位上报作品超过十件的均应同时上报明确的推荐意见。
(2)提供青少年专利申请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有权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上述推荐意见,按照上报作品10-15%的比例进行筛选,初筛后的作品和初审报告同时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评审原则
1、“三自”原则(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与“三性”原则(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
2、回避和保密原则。评委不参与由本人辅导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学生作品的评审工作。最终评审结果发布前,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组委会以外的任何人泄漏评审情况和结果。
3、科学、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评审标准科学、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避免评委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评审结果科学、公正。
4、每位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汇总项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项目获奖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