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带专利标记商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带专利标记商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年10月-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整体部署,落实天津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我市将对大型商场、商品集散地开展专利执法集中检查,重点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予以坚决打击。

  为确保全市范围内保护专利权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规范专利商品市场,提高企业信誉,保护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各商场、商厦、超市严格做好带有专利标记商品的管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填写《带专利标记商品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于12月15日前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地址: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层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传真):23039863
  联系人:张军  王瑞
  电子邮箱:law@tjipo.gov.cn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    )商场带专利标志商品登记表

  报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序号

商品名称

专利标志

生 产 厂 家

厂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销售部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