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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津教委〔2011〕14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有关直属单位:

  加强中小学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2010年,在各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中小学校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津公消〔2010〕400号)精神,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示范学校。其中,河东区实验小学、北辰区普育学校、西青区杨柳青第一中学、滨海新区大港第二小学被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命名为2010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广创建典型经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日前,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0〕43号,附件1),部署深入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教育、消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布置“制作一张《家庭火灾逃生路线图》、填写一张《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家庭消防安全作业(《家庭火灾逃生路线图》、《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可从http://www.tjxfxh.com/、http://www.safetree.com.cn/下载,附件2、附件3)工作,并将此项内容纳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之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档案管理,深入做好中小学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火灾疏散逃生意识和技能,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附件:1.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略)

  2.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略)

  3.家庭火灾逃生计划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3:
  制作家庭火灾逃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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