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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的通知
(津教委〔2011〕12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津政办发〔2010〕123号)的目标任务,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落实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升工作,根据《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津教委〔2010〕170号),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提升改造工作。

  同时,各区县应按照《标准》要求,编制本区县学前教育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方案。

  一、具体内容

  (一)本区(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的总体规划;

  (二)本区(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包括:

  1.总体工程实施方案;

  2.总体资金预算;

  3.需要提升改造的每所幼儿园的现状图、改造后的平面图及提升改造方案、资金预算;

  4.所定提升改造样板的幼儿园的有关资料。

  (三)本区(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分年度实施计划。

  二、报送时间、地址

  请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至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

  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11区宾水南里增1号

  联系电话:23918572转4021  手机:13821223172

  联系人:丁 辉、周连城  邮箱:xgzxdh@126.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改造规模、基地和场地设置
  第三章 园舍构成与设计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五章 办学设备与安全卫生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实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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